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关于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
鲁交财〔2025〕106号
山东葛洲坝郓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:
根据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》(鲁政字〔2025〕88号),现将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通知如下。
一、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详见附件。
二、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按国家、省有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收费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,自觉接受交通运输、发展改革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。
四、本通知自2025年12月26日起试行,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5日。
附件:
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5年12月23日